
海南自贸港试点暂时出境修理货物进口税收政策落地
时间:2024-05-09
4月30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暂时出境修理货物进口税收政策(以下简称“暂时出境修理税收政策”)落地首日,当天,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受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票暂时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申报手续,货值95.3万元,免征关税6.8万元,涉及主要商品为发电机控制组件、客舱空气压缩机等飞机维修用零部件。
资料图:海口美兰国际机场T2航站楼
据了解,2023年12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2023年第75号公告),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的符合政策条件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暂时出境修理税收政策发布的第一时间,海口海关对相关企业开展了税收政策宣传解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指导用好政策。政策落地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企业申报进口,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红利!
延伸阅读
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在持续推进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将对经营主体带来这些红利:
- 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征关税。按照现行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照章征收关税。试点措施对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以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这个制度创新将有利于降低相关航空企业和船运公司修理成本,更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红利。
- 对自境外准许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照章征收关税。本条措施对目前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一线”进口保税、复运出境免税,调整为直接免税,突破了现行保税政策;同时,允许不复运出境的货物转为内销,将有利于相关维修产业的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