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运作又有新的模式,获得了园区的返税和税收代征资质,然后对外出售
时间:2020-10-22
因园区具有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返、企业所得税返、税金及附加返以及个税返(核定征收、临时经营所得不超过某个金额免,超过的税率远远低于经营所得的税率),返的比例最高甚至到了地方留成的100%。另外,还能获得当地税局的税收代征资质。
尽管这些税返政策大部分未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的认可,但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吸引外部投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因此也是尽可能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因园区经济有利可图,吸引了相当一部分有资源,有能力的人,专门从事园区经济,通过有效的运作,成立园区。成立园区后一般进行如下运作方式:
1、自己成立公司自己在园区运营。自己招商,对入驻园区的单位根据业务的规模在返税的范围内进行税收返还。
2、自己与园区当地人员成立合资公司进行运营。
3、自己成立公司,委托/授权别人来运营。
最近,园区运作又有新的模式,获得了园区的返税和税收代征资质,然后对外出售。这也许是第4种模式,别人成立公司以园区运作者名义运营。
由于税返的政策受主客观影响因素太大,即使获得了这种资质,持续的时间都不好说,短的半年,长的数年。获得这种资质后出售,能够尽快获利和降低风险,不失为一种经济的方式。园区经济具有税收洼地作用,对园区外税收具有虹吸效应,尽管发展了当地经济,但对园区外来讲,税收或多或少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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